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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从此,医疗机构又多了一项新职能:为养老机构提供14类医疗服务

  
1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其中提出,养老机构可探索将内设医疗卫生机构交由签约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营,同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与周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作。






签约合作模式分两种情形




该指南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服务,其中两种情形分别为:医疗卫生机构与没有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与已经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但尚不能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



养老服务机构可按“就近就便、需求服务匹配”等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意向签约的医疗卫生机构,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内容及合作经费。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与周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作。








14大板块服务内容




0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专题健康咨询,举办健康讲座,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膳食营养、心理健康等指导,指导老年人建立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酒、科学就医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存在危险因素的老年人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危险因素干预。



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内符合条件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老年病患,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如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入住老年人有健康体检需求,可协商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有偿服务。



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指导,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受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每年两次,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以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1)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讲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项目。

其中,健康体检1次/年。

2)健康体检:测量体重、身高、腰围、BMI等一般状况检测及分析,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查和腹部B超检查及个性化检查项目。

3)建立健康档案。

4)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

5)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指导,并根据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受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6)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每年两次;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02

疾病诊疗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安排执业医师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的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老年人意愿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执行。为慢性病老年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的诊治服务。

基本项目

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慢性病老年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项目



03

医疗康复服务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安排专业康复医师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内需要康复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医疗康复服务和康复技能指导。



服务内容

说   明

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04

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可安排医务人员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管路护理、压疮管理和其他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护理需求评估结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护理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提供专业医疗护理服务,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

有条件的开展



05

中医药服务



有中医药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康复、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可根据签约协议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药技能指导,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普及中医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推拿、贴敷、刮痧、拔罐、中医养生操等中医保健技术与方法。



服务内容

说   明

提供中医诊疗、中医康复、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向工作人员提供中医药技能培训,推广普及中医保健技术及方法。



06

精神卫生服务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安排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精神卫生或心理健康相关服务。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特征、认知功能、心理支持需求等情况,提供专业的疾病诊疗、情绪调节、心理支持、危机干预、交流沟通等个性化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精神卫生或心理健康相关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07

安宁疗护服务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安排专业医疗卫生人员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内处于生命终末期的老年人提供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指导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对临终老年人家属进行情绪疏导、哀伤辅导等心理关怀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为生命终末期老年人提供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对临终老年人家属进行情绪疏导、哀伤辅导等心理关怀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08

家庭病床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和规定下,在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病床,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建床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查床、护理、会诊与转诊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和规定下,在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家庭病床。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09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急诊急救绿色通道,重点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相应服务。必要时将急危重症患者转运至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救治。



服务内容

说   明

提供急诊急救绿色通道,重点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相应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10

双向转诊服务



对于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与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转诊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有条件的开展



11

药事管理指导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药事管理指导,包括日常摆药、储存、质量管理等,可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服务内容

说   明

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摆药、存储、质量管理等药事管理指导,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有条件的开展



12

专业培训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定期组织签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如有能力和相应条件,可对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应急救护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



服务内容

说   明

组织签约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有条件的开展

对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

有条件的开展



13

传染病防控和院内感染风险防控指导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指导签约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协助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置,提高传染病防控和院内感染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指导其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等工作。



服务内容

说   明

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协助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置。指导其加强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等工作。

有条件的开展



14

远程医疗服务



如具备相应条件,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开展面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服务内容

说   明

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开展








不同机构不同支付形式




1

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为医保定点机构的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个人支付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支付。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向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付经费;其余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养老服务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签约合作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及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量、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及机构间距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设施设备支持等因素,协商确定服务合作经费,并明确服务合作经费涵盖的内容、质量、要求等。长期派驻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的薪酬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费用。对于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提供对口合作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保证长期派驻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正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合理薪酬待遇。



5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收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合作经费单列备查账管理并依法接受检查监督。



来源:国家卫健委